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垫板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3 阅读次数:
分享到:

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各类食用盐、工业盐的国有企业,因业务需要,拟对本公司塑料垫板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塑料垫板采购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公司近2年无不良信誉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请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在最近二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无不良信用记录;

3.投标人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本项目相关的资格(许可)证书 ;

5.中标人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否则取消资格。

四、塑料垫板采购具体需求:

1. 相关产品有半年内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2.制作材料要求:网格双面塑料垫板

3.尺寸规格:1400*1200*150MM

4.产品载重量: 动载1.5T  静载6T    货架1T

5.重量: 26.5Kg±0.5

6.适用车型: 叉车

五、标书递交内容:

1.资格资料

本项目招标时,需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核,投标单位必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资信证明或近两年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5)相关业绩材料;

6)无不良信用查询记录;

7)相关资质(许可)证书;

8)第三方检测报告。

以上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加盖公章做废标处理),准备好原件备查,复印件一律不退,上述资料请按顺序放置至资料袋中并密封,封口加盖公章。

2.报价单单独密封,封口加盖公章。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视为废标:

1)未密封。

2)无单位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公章;

3)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的;

4)标书内容不完全、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六、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缴至金桥制盐有限公司账户,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的保证金;开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投标的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单位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江苏金桥制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连云港分行

    号:57360188000008520

七、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行为(2年内不得参加集团公司的招投标活动):

1.企业及企业法人近2年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2.投标人伪造资质证书、弄虚作假骗或与其他投标人串标、围标等骗取中标的

3.投标人在成为中标候选人后,主动撤回标书,不履行承诺的。

4.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签定合同或合同期内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约定的。

5.隐瞒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引人误解的其他信息的。

6.其它损害招标人利益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八、投标文件获取时间、办法和投标文件份数要求:

1.投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313日至202331917时;

2.报名前请于招标单位联系人电话联系获取招标文件。报名及获得投标文件时需将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格式自理),扫描后上传至邮箱42861011@qq.com,招标人收到邮件后将招标文件发送给投标人;

3.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32014时前;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23年32014时;

3.开标地点:金桥制盐公司二楼会议室。

投标人如对本招标文件需要咨询时,可来人、电话与我公司联系。

联系人:霍亭     电话:15950721598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云港路9

邮编:222000